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信息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规定,结合《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管理办法》要求,现将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函证业务集中统一处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牵头部门和受理机构
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的牵头部门和受理机构为总行运营管理部,来函可使用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达总行运营管理部,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0号,邮政编码:222000。
二、受理要求
(一)《银行询证函》须采用《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的格式,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二)《银行询证函》必须由被审计单位加盖企业公章或预留银行的签章,骑缝章需与加盖在询证函上的企业公章或预留签章保持一致。
(三)函证同一个企业多个账户,且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不同的,若其中一个账户为授权扣款账户,询证函应当加盖授权扣款账户的预留银行签章。
(四)因企业账户注销或其他原因不能从授权账户扣收函证服务费的,会计师事务所应配合我行与企业沟通并支付函证服务费用。
三、跟函方式所需资料
审计单位采用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工作证或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介绍信应注明被审计单位、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事项、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四、函证业务收费方式及标准
函证业务收费方式为现金支付或账户转账支付。函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我行对外公示的《服务价格目录》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函证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电话:0518-85820580,0518-85452951。
投诉电话:0518-85820160。
特此公告。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