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金融卫士 > 信息披露>详细页面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2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本行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披露: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本行四季度无关联自然人发生单笔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贷款;无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业务一般关联交易符合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二、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本行四季度无符合披露要求的资产转移类一般关联交易。

  三、服务类关联交易

  本行季度与2名关联法人发生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787.88万元。

  四、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本行四季度新发生关联方定期存款交易共506.60万元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