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东辛农场支行局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东辛农场支行局部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东辛农场支行局部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主要为:
1.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东辛农场支行局部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工期要求:要求为 35日历天,延误工期按投标工期5000元/日历天罚款。
3、本工程最高限价:16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期望值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09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类似银行装修改造项目。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苏清办等相关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21】338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等执行,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在确定中标人前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时间从发布本邀请书之日起开始倒推)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0】2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投标人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至少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连续六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 月 6 日至2024年 9 月 1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山水丽景广场C座3楼32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类似业绩证明。注: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未经报名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特别说明:已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递交弃标函。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27 日15时00分00秒。
5.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山水丽景广场C座3楼开标室
六、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员B类证;(有效期内)
7.项目负责人的至少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8.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七、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南路10号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13851271058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山水丽景广场C座3楼324室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18061372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