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板桥支行装修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板桥支行装修,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板桥支行装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主要为:
- 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板桥支行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工期要求:要求为 60日历天。
3、本工程最高限价:5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苏清办等相关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21】338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等执行,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在确定中标人前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0】2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投标人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至少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连续六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需具有银行装修经验,需提供合同额不低于50万的银行网点装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合同履行内容、金额等必要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至 2025年08月26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投标单位于获取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至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室(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室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及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至少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时00分。
5.2、开标地点: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七楼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南路10号)
六、资格审查
有效的:
1 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员B类证;(有效期内)
7项目负责人的至少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8投标人业绩;
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其他;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90分 工期、质量承诺:10分 |
投标报价 (90分) | 投标报价的基准价计算方式为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方法一、方法二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的取值为: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为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工期、质量承诺 (10分) | 1、对总体工期进行承诺,承诺60天内完成装修的。得5分,未提供得0分。 |
2、对工程质量进行承诺,承诺合格的,得5分,未提供得0分。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方农商银行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南路10号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13851271058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室
联 系 人:文工
电 话:1896139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