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2日
本项目东方农商银行2026年员工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市区范围
2.招标内容:东方农商银行2026年员工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
产品:米.油.肉制品.牛奶等产品,具体产品数量和种类详见清单,每件2000元。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分公司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证明(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1个食品物资项目销售业绩案例,案例要求单个合作单位一年内累计销售金额超过50万元,提供上案例合同复印件(提供本公司案例合同复印件、发票,合同内容至少包含首页封面、甲乙双方名称页面、体现采购内容的页面、签字盖章页等,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非正常经营状态。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它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成交 后不允许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0号
3.出售方式:现场领取(请潜在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明细及其他资格审查所要求的材料,资料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0号东方农商银行七楼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0号
联系人:邱经理13851271058





